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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将成18年稽查重点,会计人你准备好了吗?

2018-09-11

随着全国两会对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目前全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讨论度和关注度到了一个高潮。

 

那么,可想而知,今年的个税也将成为税务局稽查的重点对象。为了让大家能够顺利应对税务稽查,我们专门整理了个人所得税的违规避税方式和风险稽查点,有需要的可以收藏下哦!

 

一、6种违规避税方式

 

1、找发票抵税,造成费用异常

有很多公司,为了让员工避税,会让员工每个月找很多的费用发票去报销。会计们会将其计入福利费、差旅费。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期间费用异常。之前有爆料过,一家互联网企业的油费居然超过了物流公司。这样的情况,税务局肯定是要重点检查的。

 

2、故意不用银行发工资

当移动支付成为潮流的时候,很多公司还在坚持用现金发工资。并且公司银行的基本户都有,员工数量也多,公司位置不属于偏远山区。这样的情况,税务局肯定也会加强稽查。有统计显示,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企业,不申报个税、少申报的情况基本都存在。

 

3、补贴不申报个税

企业为了不申报个税,不将企业的饭补、话补、房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合并工资进行纳税申报。这种情况,也是属于违规避税,税务局会进行严肃处理的。

 

4、大量员工零申报

如果一个企业和同地区同行业的企业相比,工资在3500以下的员工数量明显偏多的话。该企业就已经属于高风险企业了,将被列入税务局的稽查名单!

 

5、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很多是属于按劳务所得进行纳税申报,但是却按照工资进行申报。这种情况也违规的,因为不是全职员工是不可以按工资申报个税的!营改增之后劳务公司、建筑企业等都要高度重视。

 

6、外包福利也是个火坑

现如今,很多企业将员工的部分福利和工资外包给人力资源个税、管理咨询公司,收取这些公司的服务发票,然后让其为本公司的员工发放工资。这种情况,在实质角度来看也是变相发放工资,是要补税的!

 

二、个税工资薪金稽查风险点

 

 

 1、查核企业以组织工作考察、研讨会、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等形式,对本企业雇员营销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是否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企业雇员应税所得,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2、查核企业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公杂费中列支的向企业内部职工发放各种与业务推广有关费用或奖励等其他费用,是否与职工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查核企业出资金为企业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外)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所有权不属于企业),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4、查核企业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成本费用科目中列支,以各种形式或各种明目支付给企业内部员工的,除免税外,是否与当期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暖气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等其他不得免税的费用。

 

5、查核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6、查核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除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外,是否按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7、查核企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扣缴个人所得税

 

8、查核企业向员工支付误餐补助,是否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的支付误餐费,否则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9、查核企业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10、查核企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的,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11、查核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12、查核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是否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3、查核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是否准确划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扣缴个人所得税,有无将应并入征税的补贴、津贴,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税法规定的免税补贴、津贴包括: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14、查核企业利用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从下属机构经费项目中列支的上级内员工补贴、分红、福利等项目,是否足额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查核企业再任用已退休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16、查核企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是否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17、查核企业员工2011年9月1日(含)后取得的所得,是否均按照每月3500元的扣除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8、查核企业以各种发票报销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发放交通补贴(如油费)、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补贴等,是否计入其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9、查看工资薪金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员工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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